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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布单位: 江苏省建设厅
文    号: 苏建档(2006)11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生效日期: 2006-03-23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江苏省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20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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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馆库要有较大改善。建成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试行)》要求的、满足管理设施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档案馆库。市级城建档案馆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馆舍达80%,县级城建档案馆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馆舍达60%。馆库面积:特大城市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大城市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中等城市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小城市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县城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城建档案馆要增添电子计算机、光盘刻录设备、空调、去湿机、防火、防盗报警等现代化设备。

  5、扎实推进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建档案馆全部达到国家级或省级城建档案馆标准。对达标满5年的城建档案馆开展复查工作。

  (三)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1、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市级馆和80%县级馆(室)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检索计算机化,提高查阅利用的效率效益。

  2、加强档案网络管理。全省各省辖市城建档案馆全部建成局域网,城建档案馆(室)全部实现档案管理计算机化。建成一批以全文和多媒体为主体的、比较齐全的城建档案基本信息数据库和专业信息数据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技术先进的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城建、房产、公用事业等档案目录数据库的网络链接,在目录查询上实现资源的互通和共享。

  3、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建成一些向社会公布城建档案信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体现城建档案专业特色的网站(页)。充分利用网站(页),宣传城建档案工作,传递信息,公布资料,交流经验。

  4、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及时接收保存现行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实施文档一体化管理,制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并加强监督和指导,保证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5、加强声像档案管理。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声像设备,对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重大活动等进行跟踪拍摄,紧扣城市中心工作,编辑专题片、画册等。

  6、建成1-3个数字城建档案馆示范馆。

  7、筹划建设全省城建档案信息(目录)中心和地区中心、城建档案信息备份中心,开展省际、馆际间异地数据备份。

  (四)城建档案安全保管与保护

  加强馆藏档案的保护工作,抓紧对馆藏濒危重点档案的抢救,对馆藏永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开展珍贵城建档案调查,建立珍贵城建档案名录,制定保护、抢救计划,切实保护国家档案资源。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级档案馆(室)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加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保障操作、接入安全和应用服务安全。积极探索电子档案保管利用方式,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

  (五)城建档案信息利用与社会服务

  及时公布城建档案目录,简化利用手续,加强社会利用城建档案的需求预测和研究工作,提高档案利用率,积极主动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丰富利用形式,扩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合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加强档案网站建设,不断健全栏目,加大信息量,完善咨询服务功能,重点做好网上档案查询,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利用城建档案信息的需求。开展深层次城建档案编研工作,编辑高质量的城建档案参考资料、专题目录和文件汇编,适应社会需求。“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编研成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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