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以上,并组织编研成果专项评奖活动。
(六)城建档案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建设部颁发的《城乡建设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着力推进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制订《江苏省城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江苏省城建档案资料信息目录中心细则》,修订城建档案保管期限表、城建档案密级划分表。
(七)城建档案队伍建设
1、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多层次、多门类的档案教育培训,省建设厅举办2-3期城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举办4-6期档案业务、现代化管理等专题研讨班。开展城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各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建立一支开拓进取、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既懂业务又懂现代化技术的干部队伍。
2、加强人才培养。到“十一五”末,全省城建档案馆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达到60人,其中,特大城市达到5人以上,大城市达到4人以上,中等城市达到2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数占总数的50%,工程技术人员占30%。
3、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题学术研讨,做好论文评选工作,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岗位业务观摩等活动。
4、开展科技讲座、业务讲座,介绍相关科技动态和应用情况,介绍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领导和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四、 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1、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加大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城建档案馆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主动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争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
2、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城建档案意识,争取各级领导和全社会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3、积极、稳妥推进城建档案馆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城建档案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健康发展。
4、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本地的《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定期或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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