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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布单位: 河南省
文    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1
生效日期: 2006-12-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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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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