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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布单位: 福建省
文    号: 闽政办[2007]55号
发布日期: 2007-04-05
生效日期: 2007-04-05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关措施任务分解表【200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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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从台湾引进的优质动植物种苗,实施全程检疫监管帮扶,促进从台湾安全、有序、便捷地引进优质动植物种苗;积极支持从台湾引进农业设备、技术,扶持高附加值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畜禽及水生动物等特色农业的发展。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协办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
由主、协办单位负责汇总工作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2)支持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福建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项目的建设。
主办单位:漳州、三明市政府

协办单位:省农业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

4.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
(1)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往大陆的,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对来自台湾的食用水生动物,采取抽样即放行的措施,加快查验放行速度。设立台湾农产品专报窗口,采取热线咨询、快速审批、快速报检、加快放行等各项措施,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2)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即检即放的监管措施。
主办单位:福州、厦门、泉州、宁德市政府

协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5.加强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预警及后续除害处理研究
为安全可持续地从台湾引进水果、种苗、花卉等农产品,组织专家收集台湾农产品疫情疫病及安全卫生管理情况,加强风险分析及预警,以便入境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检验检疫。同时,研究开发多种可供选择的台湾农产品后续除害处理技术,筹建相关检测及除害处理设施。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6.推动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
(1)支持已开放口岸开展对台直接往来客、货运直航业务。在对台业务较集中的口岸设立专门的查验监管机构,常态下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对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凭“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即可申报检验检疫;为直航入境或从港澳转机入境的台湾旅客开辟专门申报通道和医疗“绿色通道”,实施团队申报。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协办单位:省交通厅、台办、口岸海防办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2)支持“两门”、“两马”、“泉金”航线开办包裹业务,优先查验放行台商、台胞邮件。
主办单位:省邮政公司

协办单位:省外经贸厅、交通厅、台办、口岸海防办,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3) 支持福州、厦门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做好对台两节、临时客、货包机直飞的通关便利化工作;支持推进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开展直接往来。
主办单位:省交通厅、民航福建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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