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工作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17.推动企业质量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支持福建在出口优势企业率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加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给予台资家电出口企业中信用良好、质量过硬的企业以便利的检验监管模式,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审核企业出具的符合性声明后放行。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
协办单位:省外经贸厅、工商局、台办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五、大力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18.加大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政策和信息服务力度
在福建建立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区域协作,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体系、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和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监测体系,形成动态监测及定期报告制度。针对出口关键限制措施,加强科研开发力度,寻求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突破壁垒。如针对输日水果的除害处理试验。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
协办单位:省经贸委、科技厅、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19.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实施企业能力促进计划,帮扶福建企业主动有效地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加强对福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扩大福建企业列入总局ROSH“绿色供应商”的数量,帮扶福建信息、机电企业在应对技术壁垒中增强竞争力。加大对外交涉力度,与相关部门合力破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的不公正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时帮助福建企业解决在国际市场遇到的技术措施难题,努力为福建企业持续稳定扩大出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福建企业利用普惠制、区域贸易优惠政策,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外经贸厅
协办单位:省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六、大力支持优化对外开放环境
20.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和简化查验程序
(1)根据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和福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泉州晋江机场、泉州围头港区建设和福州港、松下港、泉州港口岸扩大对外开放。
主办单位:省口岸海防办协办单位:福州、泉州市政府、各口岸查验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省口岸海防办协办单位:福州、泉州市政府、各口岸查验主管单位
(2)支持厦门港、福州港、湄洲湾按照“统一监管模式、统一查验标准、统一操作规程,互认查验结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要求,加快港湾一体化建设。
主办单位:省口岸海防办
协办单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政府,省交通厅、各口岸查验主管单位
由主办单位负责督促、指导,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3)进一步简化报检程序,减少单证流转环节,试行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
主办单位: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
由主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
21.支持福建临港产业、园区的发展
支持漳州、莆田出口加工区建设的申报;支持福州保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