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轮查验。促进通过小额贸易渠道进境的台湾水果实现“当日发运、次早上市”。支持在湄洲岛建立对台小额贸易市场,支持东山县和霞浦县成为两岸水产品双向中转站。
3.促进闽台经贸合作。支持闽台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纺织、制鞋、冶金、制造业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具有自主品牌的港澳台资和民营企业名优商品获得出口免验。完善“绿色通道”和“一站式”通关服务,为台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大型台资企业提供无纸化报检、转单和全天候、无假日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4.支持闽台农业合作。对从台湾引进的优质动植物种苗,实施全程检疫监管帮扶,促进从台湾安全、有序、便捷地引进优质动植物种苗;积极支持从台湾引进农业设备、技术,扶持高附加值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畜禽及水生动物等特色农业的发展。支持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福建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项目的建设。
5.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往大陆的,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对来自台湾的食用水生动物,采取抽样即放行的措施,加快查验放行速度。设立台湾农产品专报窗口,采取热线咨询、快速审批、快速报检、加快放行等各项措施,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即检即放的监管措施。
6.加强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后续除害处理研究。为安全可持续地从台湾引进水果、种苗、花卉等农产品,组织专家收集台湾农产品疫情疫病及安全卫生管理情况,加强风险分析及预警,以便入境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检验检疫。同时,研究开发多种可供选择的台湾农产品后续除害处理技术,筹建相关检测及除害处理设施。
7.推动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已开放口岸开展对台直接往来客、货运直航业务。在对台业务较集中的口岸设立专门的查验监管机构,常态下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对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凭“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即可申报检验检疫;为直航入境或从港澳转机入境的台湾旅客开辟专门申报通道和医疗“绿色通道”,实施团队申报。支持“两门”、“两马”、“泉金”航线开办包裹业务,优先查验放行台商、台胞邮件;支持福州、厦门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做好对台两节、临时客、货包机直飞的通关便利化工作;支持推进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开展直接往来。
8.支持加强闽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有关团体开展和深化与台湾检疫防疫机构、团体的技术交流,加强两岸动植物疫病疫情比对研究和风险分析。加强与台湾工业品检测机构的技术交流,为简化闽台工业品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建立渠道和机制,沟通信息,推动闽台乃至两岸技术措施透明化,便利两岸直接往来和经贸合作。
三、大力支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9.开展质量兴市和质量兴企活动。支持福建省扩大质量兴市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在名牌、免检、出口免验、地理标志和原产地标记产品保护等方面,加大对福建企业和产品的扶优扶强力度,帮助更多的福建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出口免验力度,对电子电信、小家电、机电、纺织、食品、农产品等当地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