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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布单位: 安徽省
文    号: 皖政办〔2007〕7号
发布日期: 2007-03-01
生效日期: 2007-03-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安徽省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200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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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安徽省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

(皖政办〔200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一日
  

             2007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7年全省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1.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根据“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要求,2007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万元GDP电耗下降5.9%,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1%,153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100万吨标煤。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企业,严格考核奖惩。(责任单位:省经委)
  2.建立全省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省统计局、省经委于2008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省及各市2007年万元GDP能耗等指标;于2007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省及各市2007年上半年万元GDP电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经委)
  3.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组织开展节能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等情况,督促和帮助被检查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处理。抽取10家左右重点耗能企业,对其主要产品耗能水平及主要耗能设备进行监测。研究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和队伍。(责任单位:省经委、省编办)
  
  二、加强节能立法和规划工作
  4.加强节能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为核心的节能法规体系,制订《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研究修订《安徽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调查,研究制定《安徽省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及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经委、省法制办)
  5.做好节约能源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安徽省“十一五”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规划》、《安徽省“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规划》等节约能源资源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市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节约能源规划及年度计划。(责任单位:省经委)
  
  三、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6.加快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实施100个重点节能项目。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153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责任单位:省经委)
  7.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确保完成年度计划。(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管局)
  8.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支持企业开展节能产品和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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