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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布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
文    号: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发布日期: 2008-06-11
生效日期: 2008-09-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海口市 字体:【
中间低状似漏斗的地下水凹陷区,以凹陷区中心向外扩大的一定范围内为地下水漏斗中心区域。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年12月23日公布施行的《 海口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1996年12月25日公布施行的《 海口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和2000年4月10日公布施行的《 海口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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