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合同 概念定义及主要法律特征
根据规定,“委托 合同 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 合同 ”。所以,委托 合同 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 合同 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 合同 ,非要式 合同 ,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 合同 即告成立。
2、委托 合同 可以是无偿单务 合同 ,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 合同 。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 合同 .
3、委托 合同 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 合同 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 合同 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